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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为非委托非定向或脱产自筹培养的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户口可迁入学校,请注意如下要求:
1、来自北京以外各省市的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来校,入学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和换办北京市身份证的20元工本费统一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由各所指定人员集中交到户口管理办公室。
2、来自北京市各高校、各单位属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自带学生集体户口卡,入学报到后统一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由各所指定人员集中交到户口管理办公室。
3、来自北京市家庭户口或北京市非学生户口的新生(指在北京工作过且已转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根据2000年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其户口不迁入学校。
4、本人确认户口不迁入学校并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的,户口可不迁入学校。不迁户口的,此后不能补办迁入手续。
二、录取为定向、委托或非脱产自筹培养研究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京区研究生户口实施集中管理,务请在京区报到的新生注意:《户口迁移证》中迁往地址必须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研究生院。否则将影响报入北京学生集体户口。
新生发现迁往地址有误时,应凭此《注意事项》通过毕业母校的帮助到驻地派出所办理纠正手续,以便减少入学报到时的麻烦。
四、对《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新生要确保本人籍贯与父亲(或母亲)的籍贯完全一致。
4、在《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XX省XX县、设区市的区(县)或直辖市的区(县),注意不应填写出市(区、县)下属的镇、乡。《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或籍贯)栏中只打印省名(直辖市除外)的,请从生源地派出所开具《证明信》,证明其具体到XX省XX县、设区市的区(县)的出生地(或籍贯)。
5、《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的。《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
五、各培养单位不得收取转交北京市学生集体户口卡新生的二代身份证工本费(因其保留了有效的北京市二代证,研究生院不为他们集中换办第二代身份证)。转交北京市学生集体户口卡新生中确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应在全体新生落户后,本人持学生证,到户口办公室申请个别办理。
六、请各培养单位向移交《户口迁移证》的新生统一代收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人(包括仍保存有原北京市二代证的个别新生)。
七、请新生本人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的右上角,写上本人的新生学号!
八、各培养单位不得另行收取新生户口迁移工本费。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户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